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擬聘請律師事務所就某聯(lián)營合同糾紛案進行訴訟代理,現(xiàn)邀請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參與投標,公告如下:
一、選聘基本信息
(一)項目情況
1.提供案件一審、二審(如有)及執(zhí)行階段(如有)訴訟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代理意見,出具代理方案;
(2)擬定法律文書;
(3)調查取證;
(4)參加庭審;
(5)協(xié)助執(zhí)行。
2.案件標的:約5千萬元(案件相關情況需到現(xiàn)場了解)
(二)報價規(guī)定
參考《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費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06】298號)的相關規(guī)定,本次報價采取前期服務費+風險代理費的方式,總服務費最高限價為112萬元。
二、基本要求
(一)報名條件
1.投標人必須在廣州水投集團法律服務供應資源庫名單內。
2.投標人擬派出的為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須具有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熟悉行業(yè)相關規(guī)章、制度、政策、行業(yè)慣例。
3.本次選聘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報名,中標人僅限一家。
(二)服務要求
1.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委托人的標準,選擇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的最優(yōu)應訴處理途徑;
2.本案訴訟事務辦理完結后,及時將全部重要材料進行整理,交委托人訂卷歸檔;
3.對委托人的商業(yè)秘密及提供的項目有關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將與本案相關的信息泄露給第三者。
三、投標方式
1.擬投標單位需攜帶《授權委托書》《保密承諾函》(詳見附件)及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于2021年4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至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了解案情并查看有關材料。
2.投標文件應當包括:
(1)律所資質證明材料;
(2)律所同類案件業(yè)績證明材料;
(3)律所榮譽證明材料;
(4)案件分析及應對方案;
(5)報價方案。
3.投標文件必須密封狀態(tài),并蓋上公章,凡不按要求制作投標文件的投標單位,視為該投標文件無效。
4.遞交投標文件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上午12:00截止,有意向的律師事務所應在此公告期內投標,逾期投標視為無效。
四、定標方式
采用綜合評分制,選用評分最高者。若中標人放棄中選資格或不能履行合同,以最終得分排序其后的律所按序遞補。
五、日程安排:
1.公告時間:2021年04月14日—2021年4月16日
2.現(xiàn)場了解案情時間: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04月20日上午12時00分。
4.評審時間:2021年04月20日下午14時00分。
六、注意事項
1.報價采用書面一次性報價,提交投標文件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
2.確認為中標單位后,須按照委托方的安排簽署法律事務委托合同,不得無故放棄;
3.中標機構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簽訂法律事務委托合同,或不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無法保證質量,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標單位: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大沙頭路3號
聯(lián)系人:周小姐(電話:13501505487、13631342519)
附件:
1. 授權委托書.pdf
2. 保密承諾函.pdf
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授權委托書
(單位名稱)現(xiàn)授權委托 (姓名) (身份證號碼)為本所代理人,以本所的名義參加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組織實施的某合同糾紛案法律服務項目的詢價活動。代理人在響應報價、評審、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此有關的一切事務,本所均予以承認。
特此委托。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密承諾函
根據(jù)廣州市自來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程公司”)關于某合同糾紛案法律服務項目的詢價文件, (單位)在此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1.本所從工程公司獲得的所有文件、數(shù)據(jù)和其他資料僅限用于準備和提交該項目的報價文件。
2.由工程公司直接或間接提供的與該項目相關的任何文件、數(shù)據(jù)和其他資料本所應嚴格保密,在未經工程公司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無論該信息系工程公司在任何時間提供的,均不會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3.如本所違反本函規(guī)定的保密義務,需承擔由此給工程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承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